
稅務代理的相關法律關系主要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委托代理記賬稅務師辦理納稅事宜,從而產生一定的委托方以及受托方之間所存在的、義務以及責任關系。
代理記賬稅務師根據委托方的名義進行相關的代理工作,在相應的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后果都應當直接歸屬委托方,稅務代理的相關法律關系的確定主要是根據委托代理協議書的簽訂作為標志的。
稅務代理的法律責任一般被分為委托方的法律責任以及受委托方的法律責任。
委托方的主要法律責任是納稅人除了應當根據規定來承擔本身應當承擔的稅收法律責任以外,,還應當依照規定向受委托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以及賠償金。
受委托方的相關法律責任,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且還給被代理人帶來損害的應當及時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稅務代理如果因為工作的失誤或者沒有按時完成稅務代理事務等未能履行稅務代理職責,給委托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這些都應當由受委托方來負責。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以及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的話,并沒有表示反對的話,由被代理人以及代理人負連帶責任,根據相關的固定,注冊稅務師以及被代理人如果存在相互勾結、抗稅、共同違法,應當根據共同違處,雙方都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話,還要移送相關的司法部門進行依法處理。
稅務代理的收費標準:
1、代辦稅務登記、變更、注銷手續企業300元/次;個體工商戶200元/次
2、代辦稅務登記驗證、換證企業300元/次;個體工商戶200元/次
3、代辦非的領購、印制手續200元/次
4、代辦納稅申報或繳稅款報告200元/次
5、代辦繳納稅款200元/次
6、代辦延期申報手續1000元/次
7、代辦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手續按稅額的0.5%計收,不足100元按1000元計收
8、代理申辦一般納稅人認定、年審3000元/次
9、代納稅人進行納稅審核(包括所有稅種)按資產總額或銷售額(營業額):500萬及以下,5000-30000元/納稅期(年);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以下,30000-50000元/納稅期(年);1000萬元以上,協商議定,不超過100000元/納稅期(年)。另按不超過審核調整數額的5%收費
10、制作涉稅文書1000-30000元/次
11、代理申請行政復議按涉稅額3%以內協商議定
12、受聘擔任稅務顧問資產總額500萬元以下,10000-30000元/戶.年;資產總額500-1000萬元,20000-50000元/戶.年;資產額1000萬元以上,協商議定,不超過80000元/戶.年
13、常年納稅申報(包括所有稅種)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10000-30000元/年;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以下,30000-80000元/年;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協商議定,不超過150000元/年
14、計時收費標準不超過200元/小時
稅務代理作為民事代理中的一種委托代理,主要特點表現如如下幾個方面:
1.公正性。稅務代理機構不是稅務行政,而是征納雙方的中介結構,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客觀地評價代理人的經濟行為;同時代理人必須在法律范圍內為被代理人辦理稅收事宜,立、公正地執行業務。既維護國家利益,又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自愿性。稅務代理的選擇一般由單向選擇和雙向選擇,無論哪種選擇都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的。也就是說,稅務代理人實施稅務代理行為,應當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選擇為前提。
3.有償性。稅務代理機構是社會中介機構,他不是國家行政的附屬機構,因此,同其他企事業單位一樣要自負盈虧,有幸有償服務,通過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補費用,獲得利潤。
4.立性。稅務代理機構與國家行政、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等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既不受稅務行政部門的干預,又不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左右,立代辦稅務事宜。
5.確定性。稅務代理人的稅務代理范圍,是以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形式確定的。因此,稅務代理人不得超越規定的內容從事代理活動。稅務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委托其代理外,代理人不得代理應由稅務行使的行力。
稅務代理的本質是一種社會中介服務,其立、公正原則就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其代理權限內行使代理權,不受其他、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預。注冊稅務師作為立行使自己職責的主體,其從事的具體代理活動不受稅務控制,更不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左右,而是嚴格按照稅法的規定,靠自己的知識和能力立處理受托業務,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準確地履行納稅或扣繳義務,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從而使稅法意志得以真正的實現。
稅務代理人在執業中,涉及國家、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利益關系,因此執業必須是公正的,在維護國家稅法尊嚴的前提下,公正、客觀地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辦稅務事宜,絕不能向任何一方傾斜。注冊稅務師承辦代理業務,如與委托人存在某種利害關系,可能影響代理業務公正執行的,應當主動向所在稅務師事務所說明情況或請求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