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是經廣東省司法廳依法批準設立的高起點、高標準的律師事務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觀東路鴻宇大廈十二樓,辦公場所1000多平方米,現有執業律師、實習律師近百人。商達律師事務所是深圳目前辦公場所規模最大、執業律師人數最多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史敦定律師、任龍禎團隊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擅長領域:刑事辯護、取保候審,各類合同、債務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律師咨詢等,同時具備豐富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維護經驗。
史敦定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總部),專職律師。
執業宗旨:忠于法律、誠信實務、勤勉盡責、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任龍禎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總部),專職律師。
執業理念:信仰法律之道,堅守職業之德,為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盡職盡責。
勞動糾紛哪幾種情況維權勝算大
身在職場,單位的管理制度關系著職工們的工作生活。不合規定的行為的行為嚴重損傷勞動者利益的時候,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權益。勞動糾紛律師回答一下哪幾種情況維權勝算大?
1、不簽訂勞動合同 2008年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首次做出了“工作滿一個月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雙倍工資”的規定。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主以為不簽勞動合同就可以隨時解雇員工,不需要給員工買保險,可避免法律責任,于是,不和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時,只要員工能證明自己和企業存在勞動關系,那么企業可能要支付未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2、未約定試用期員工錄用條件 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試用期內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企業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時,當員工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將企業告上勞動仲裁庭時,企業大多主張辭退是因為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而當仲裁員要求企業出示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時,企業卻什么也拿不出來,因此被認定為違法解除。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單位未在合同或規章制度里約定試用期員工的錄用條件,從而無法證明員工不滿足錄用條件。
3、規章制度未公示 很多企業為了規范員工的行為,制定了完善的規章制度。但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規章制度需經過民主程序制定且經過公示,才能對員工生效。當企業援引未公示規章制度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時,在勞動糾紛中不會被仲裁庭或法院認可。
4、考勤記錄未經員工簽字確認 很多企業都在公司規章制度或者勞動合同里,寫明曠工或經常遲到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由于很多企業的考勤是人工考勤,只有員工自己或者負責考勤人員的簽字,卻沒有員工的簽字確認。 由于該證據極易被偽造,一旦員工不認可該考勤的真實性,這種人工考勤就無法作為證據使用,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就會沒有事實依據,很可能被認定為違法。
5、解除合同忽略前置條件 以不能勝任工作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不合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了企業可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而企業常常容易在適用該條款解除勞動合同時,忽略了其前置條件即: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不滿足這個前提,就會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同理,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時,也有一個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一致的前提,如果用人單位未履行該前置程序,同樣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
6、濫用解除權 很多企業常以“與企業發展方向不符”、“不符合企業文化”等理由解除勞動合同。事實上,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對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嚴格限定,任何不是依據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均是非法的,這種解除行為,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將承擔不利后果。
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位于深圳龍華區龍觀路鴻宇大廈12樓(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久遠,所內有很多知名律師,比如首席律師史敦定律師,畢業于鄭州大學,司法部注冊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深圳律師協會會員。史敦定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十多年,通曉法理,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擅長刑事辯護,各類合同、債務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同時具備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 史敦定律師執業宗旨:忠于法律、誠信實務、勤勉盡責、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史敦定律師現任職于廣東商達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064781。 聯系電話:; 部分代表性的刑案、民案展示: 1、唐某某因犯販賣淫穢物品(檢察院建議量刑二年),法院對其判一緩二,最終實現取保侯審。 2、羅某某因犯職務侵占170多萬(公訴機關建議量刑四至六年),法院對其判三緩四,最終實現取保侯審; 3、伍某某因破壞公用電信設施(量刑起點三年),法院對其判三緩四,最終實現取保侯審; 4、余某某因犯*(公訴機關以*罪起訴,量刑起點二年),法院最終采納律師的辯護意見,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5、金某某因犯妨害公務、黃某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賴某某因犯敲詐勒索、秦某某因犯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經過辯護均被取保候審。 6、深圳某某公司訴惠州某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1521000元及利息,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在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支付貨款1521000元及利息; 由于篇幅有限,其他刑事和民事案例不便全部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