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房屋結構安全性鑒定
既有建筑中會出現使用者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增加荷載的情況,如把普通辦公用房改為檔案室、把一般教室改為設備較多的實驗室以及在樓面上增加較重的設備等,這些使用荷載**過了原設計荷載限制的要求,在長期使用中會引起樓板的過大變形或開裂以致影響使用安全和結構安全.因此,在房屋建筑安全性鑒定的檢查中,應重視檢查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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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載的結構或者結構構件,并應進行該荷載作用下的結構安全性驗算,當結構構件出現涉及安全的損傷時應提出采取相應措施的建議.
房屋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評級的層次、等級劃分和房屋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評級的各層次分級標準以及結構整體性等級的評定、不同構件集的安全等級評定等是參考現行國家標準 ?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 GB50292 和 ?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 GB50144 給出的.
多層與高層結構的同類構件承載能力的構件集按樓層集合,應根據各類結構的特點選取荷載作用效應比較大、構件承載能力相對相鄰樓層可能降低的樓層做為典型樓層.
樓層的結構構件有主要構件和一般構件的劃分,對于樓層承載能力影響比較大的是主要構件,所以樓層結構承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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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等級應以主要構件集的較低等級確定,只有當該樓層一般構件集的安全性等級比主要構件集安全性等級低二級或三級時,該層所評的承載能力等級應降一級或降二級.
上部結構子單元的各樓層結構承載能力對整個結構安全性的影響是有差異的,對于承重柱和墻體構件,其底部樓層的承載能力不僅影響本層而且還會影響上部的樓層,而**層僅影響本層構件的承載,所以在上部結構子單元的評級中考慮了樓層所在位置的影響.
在北京市地鐵施工、高層建筑的基坑支護以及地下電纜管溝施工等,會對周圍建筑物的結構安全性造成影響,應根據地下施工的影響范圍和既有建筑基礎埋深與基礎形式等進行評價,其結構安全性鑒定在標準中給予了規定.